77779193永利课堂教学秩序暂行管理规定
院教〔2009〕15号
为规范课堂教学活动,维护课堂教学秩序,营造良好的课堂学习氛围,保证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,促进教风、学风建设,提高教学质量,特制订本规定。
一、师生必须遵守学校作息时间。任课教师要提前做好上课准备工作,按时到达课堂,不迟到、不早退、不拖堂;停课、调课必须经教务处批准,并通知学生。学生上课做到不迟到,不早退,不旷课;迟到要报告,经老师允许后,方可进入课堂。
二、师生上课时必须穿着整洁、得体、大方。
三、师生要遵守课堂礼仪规范,实行上课前后起立行礼制度。具体要求如下:
无论是大课还是小课,上课铃声响后,
教师:“上课!”
班长:“起立!”(全体学生起立)
教师:“同学们好!”
全体学生:“老师好!”
教师:“请坐下”,全体学生坐下,开始上课。下课铃声响后,
教师:“下课!”
班长:“起立!”(全体学生起立)
教师:“同学们再见!”
全体学生:“老师再见!”
教师点头回礼后下课。
实验课,体育、艺术等术科课堂可根据教学特点做相应调整。
在外语课程或双语课程的课堂上,师生行礼可用外语表达。
全院性公共选修课或其他多班级、多年级混合编班上课的,教师要指定课代表叫“起立”。
四、师生要遵守社会公德,保持教室整洁,在课堂内不大声喧哗、不吃东西、不吸烟、不随地吐痰、不乱扔果皮、纸屑和口香糖等杂物;不在门窗、桌椅及墙壁上涂写、刻画或随意张贴。
五、教师在课堂上的行为规范
1.遵守政治纪律,不发表错误言论。
2.每次上课对学生到课情况进行考勤。
3.教态自然、亲切、端正,仪态、仪表具有示范性,语言、行为文明,尊重学生。
4.一般情况下,教师应站立给学生授课。
5. 上课时应将手机关闭或调为静音模式,不接听或拨打电话、不发短信。不从事与教学无关的活动。
六、学生在课堂上的行为规范
1.遵守课堂纪律,专心听讲,不做与课堂无关的事;未经老师允许,课堂内不使用随身所带的电子和通讯设备,已带入教室的通讯工具必须关闭电源。
2.认真参与课堂讨论,严肃活泼,积极思考,主动发言。
3.课前或课间休息时,班长要督促值日生擦干净黑板。
4.讲文明礼貌,尊敬师长,向老师提出问题时,要举手示意,提问或回答时应起立,当老师示意坐下后,方可坐下。
5.实验课结束后按实验室要求打扫卫生。
七、教师违反上述规定的,视其实际情况给予批评教育,情节严重的,追究其教学事故责任。
八、学生违反上述规定的,上课教师有责任对其进行教育和制止,情节严重的,要及时提交学生所在系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。
九、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。
十、本规定由教务处负责解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