体育学院团员管理制度
根据中国共青团章程的规定和要求,院团委制定以下管理制度
管理条例:
1、团员必须严格遵守大学生日常行为规范。
2、团员必须严格执行团的纪律,履行团员义务。
具体要求:
1、要求同学做到的团员必须做到。
2、在集体中团员起模范带头作用,吃苦在前,享受在后。
3、违反学院任何规定的团员除受到学院处分外,还要受团内处分。
4、团干部接受培训后仍不胜任的撤消其团内职务。
5、团员每学期学习和工作必须有所进步。
6、团员必须佩带团徽。
7、团员必须主动交纳团费。
8、团员必须做班主任的得力助手,集体观念强,团结同学,具有奉献精神。
奖惩办法:
1、学院对团员进行抽查并及时公布和定期总结检查结果。
2、奖惩结果连同记录一并记入档案。
3、奖励形式:通报表扬,授予荣誉称号。
4、处分:警告、严重警告、撤消团内职务、留团查看、开除团藉。